交流活动丨第24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学术研讨会“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顺利召开2023年10月22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广州财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24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学术研讨会“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在华南理工大学仁厚里美育基地报告厅举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主持本次会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程信和教授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齐聚于此,共同就“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这一核心主题展开探讨。 范畴的体系化是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改革开放以来,几代中国经济法学人致力于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推动经济法理论研究不断深化拓展,为中国经济法的部门法地位以及经济法学科的发展与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经济法学作为新兴的学科,尽管诸多范畴已达成共识,但还有待更深入的解释与提炼。无论是经济法基础理论范畴还是经济法制度范畴的研究,仍需要经济法学界乃至其他学科同仁共同探索。 会议伊始,在蒋悟真教授的主持下,张守文教授进行了开幕致辞。张教授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研究背景、制度范畴和理论范畴的关系、范畴体系的分类与层级划分和范畴的差异性与关联性等方面,阐释了经济法范畴体系构建的重要性,并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第一单元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刘红臻教授的主持下,围绕“经济法总论的基本范畴研究”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叶姗教授以“‘市场主体’范畴之重识及再造”为主题,侧重从经济责任的角度认识市场主体的“设权”属性和理论范畴。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卢炯星教授以“论经济法的基本问题”为主题,强调了经济法的研究方法、重要原则和有价值的研究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东副教授以“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法学理论创新”为主题,讲解了以发展法学的视角来研究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浩楠以“论经济法的学理化”为主题,从知识生产、经济法立法和经济法实施三个方面探讨了经济法科学化与哲理化的实现路径。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尹开华以“数字时代经济法的主体性研究”为主题,认为数字时代构建经济法主体性理论的进路需要回应领域法学命题与社会实践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潘宁以“人口视角下经济法人本主义的理念扩张:需要与可能”为主题,探讨了人口分析作为经济法人本主义研究维度的重要意义和可行路径。在与谈环节,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继恒教授分别从在经济法范畴体系形成过程中如何处理传统范畴以及理论范畴与制度范畴如何相互联结这两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侯卓教授则提出在研究经济法基本范畴时应注重从经济法调整的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法的保障功能与发展功能这两个二元结构入手进行提炼,《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郭昌盛编辑则对本单元六位学者分享内容的研究亮点与学术价值分别进行了凝练与肯定。 会议第二单元在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的主持下,以“经济法分论的基本范畴研究”为主题展开讨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蒋岩波教授以“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研究”为主题,分析了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学和经济学理论依据与其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重要地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吕翾副教授以“统一国土空间治理的经济法阐释”为主题,阐释了在自然资源领域“多规合一”改革的背景下,统一的国土空间的构建对我国宏观调控所起到的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周嘉璇以“从‘有限’到‘有为’:数字经济下政府干预的定位重塑”为主题,提出了数字经济背景下政府干预模式从“有限”到“有为”的内涵演进和外延发展;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尔博以“我国金融衍生品增值税的自主体系与优化思路”为主题,在对比分析我国衍生品增值税自主体系的优越性后提出了优化思路;在与谈环节,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彭礼堂教授强调了研究经济法基本范畴的重要性,并分别总结了概念范畴、原则范畴和规则范畴的研究重点;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晟教授从本单元四位学者的分享内容出发,分析其各自对经济法范畴研究的贡献。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殷继国教授则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点对反垄断法实施体制和政府的功能定位发表了建议。 最后进入闭幕式环节,程信和教授从基本范畴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基本范畴的确定与经济法实践的联系以及经济法基本范畴的传统框架提出了真知灼见,张守文教授则从促进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的共识度和体系化入手,高屋建瓴地指出经济法基本范畴的下一步研究方向应当更为聚焦。蒋悟真教授代表本次研讨会的承办方向各位与会专家学者表达了由衷的感谢,高度认同了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