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经济法学科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华南理工大学经济法学科(含环境法学科、社会法学科)依托于华工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广州市法学会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广州市财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已成为南方经济法研究重镇之一。据中国法学创新网上公布的2020年经济学CLSCI全国院系排名,我校经济法学科位居全国前列(第二名)。研究基地是一个学术氛围深厚、团队合作精神强的经济法研究团队。目前根据学科建设发展和项目研究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优秀博士加盟! 一、应聘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成果特别突出者可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后出生),近二年内获得博士学位;根据学校要求,原则上本科、博士阶段毕业于全国知名法学院。具有海外访学经历(一年以上)者优先。 2.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科研能力。 3.博士期间,有相关科研成果和研究基础,博士论文方向与合作导师招收方向具有关联性,且博士论文质量优良。对于法理、宪法行政法、法史、民商法功底深厚的应届博士生,欢迎跨学科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或交叉制度研究; 4.须全职到岗工作,进站时人事关系转入华南理工大学。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结合前期的研究基础,静心开展学术研究。 二、岗位待遇 1.按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于一类博士后(国外名校毕业博士)每年提供32万薪酬;二类博士后提供26万元薪酬; 2.积极参与合作导师以及研究基地的相关课题研究,研究基地与导师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支持,每年5万元; 3.学校提供教师公寓或申请学校租房补助; 4.进站满2年可申报博士后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学院对博士后按教职工同等待遇,享受学校和学院的各类正常的科研奖励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配套经费支持,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个人发展平台,支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学院给每位博士后提供独立的办公室,并配备电脑及办公设备; 6.出站时申报学院教学科研等岗位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三、2021年度招收信息
四、申请程序 1. 填写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岗位申请表》,请认真阅读申请表中填表说明、提交材料说明和申请程序,向学院联系人提交材料,并将申请表(WORD、PDF两个版本)发往联系人邮箱。申报材料主题请写明“申请XXX教授博士后(经济法学)”。 联系人:程思慕老师 电话:020-39354460 邮箱:smcheng@scut.edu.cn |